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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常州市邹区镇灯具生产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发布单位: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1日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于2007年8月进行过第二次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完成,现由于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有新进展,为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现进行第三次公示,如有意见,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市邹区镇灯具生产基地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灯具产业管理委员 邮    编:213149 联 系 人:蒋雪峰 联系电话:0519-8238169 Email   :jiangxuefeng366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环评公众意见)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    编:210093   联 系 人:朱晓东   联系电话:025-83594534 Email   :xdzhu@n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环评公众意见)       1、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与区位:邹区镇灯具生产基地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北部,具体范围为:312国道以北,农奔大道以东,星港路以南,康庄大道以西,西北部以邹区镇镇界为准,总规划面积约3.86平方公里约5788亩(包括生产基地内水域面积),其中生产基地范围3.34平方公里约5000亩。 功能定位:建设一个集约化、规模化、高效益、高标准、人文个性彰显的灯具产业集群发展区,增强投资吸引力、实现理性、健康、持续的发展。 产业定位:集生产制造、销售、物流仓储、配件集散为一体的灯具产业集群发展综合区。   2、项目建设进展 基础设施建设进展: 生产基地生活及工业废水接入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处理,该污水处理厂位于邹区镇东北部,目前已投产运营。目前污水管网已完成康庄大道主干管铺设,生产基地内部管网尚未铺设完成。 道路建设目前已完成南北大道部分路段(312国道至市场北路段)的建设,以及市场北路部分路段(戴安路至南北大道路段)的建设。 基地开发现状: 生产基地目前已进驻35家物流企业,每家企业约5名人员,无任何生产行为,不产生任何生产性三废。此外,该35家企业所有人员均不住宿、无食堂,因此对生产基地及周边环境无影响。   3、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江苏省发改委审核通过,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规划选址与《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武进区生态区建设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是相容的。从常州城市发展的历程和流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来看,具有其历史必然性。   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1)废气 灯具生产基地内能源规划为工业、生活均以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为主要,天然气由常州新奥燃气公司供应。灯具生产基地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有少量SO2、烟尘、粉尘、NO2。 (2)废水 灯具生产基地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园的工业废水,远期水量约1.3万t/d,拟排入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 (3)固废 灯具生产基地产生的固废有以下四类:①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废料;②危险固废,包括残液和废渣;③生活垃圾,灯具生产基地人口产生的生活垃圾; ④农业养殖粪便。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自主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将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率100%,不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厂内设置安全储存场所,保证产生的废物不发生扩散或直接排入外环境。农业养殖粪便作为有机肥料利用。 (4)噪声 区域声环境除312国道较大车流量外仍能得到较好的保持,但同时随着灯具生产基地“五纵四横”主(次)干路环的建设将缓减312国道的运输压力,对区域噪声起到良性作用。   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SO2、NO2在所有监测点位均满足功能区划的一级标准要求,但PM10及TSP超标。评价区内地表水总体属于污染,水质现状基本达到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要求。地下水总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其他指标均能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划的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评价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为良,植被覆盖率较高,生物多样性丰富,适宜人类居住。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灯具生产基地污染物总量情况表  (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废气 SO2 5.78 23.48 45.36 NO2 7.23 29.35 56.71 烟(粉)尘 7.71 31.30 60.48 废水 废水量 482172.5 1956096 3867081 COD 24.11 97.8 193.35 SS 4.82 19.56 38.67 氨氮 2.42 9.78 19.33 TP 0.24 0.98 1.93 石油类 0.29 1.17 2.27 动植物油 0.19 0.79 1.59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361.5 1467.3 2835.3 危险固废 241 978.2 1890.2 生活垃圾 1000.98 4100.16 8401.49     6、环境影响评价   (1)邹区灯具生产基地面源排放的SO2、NO2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大气环境质量的贡献较小,叠加本底后仍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本灯具生产基地污水全部接入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灯具生产基地的污水排放量完全在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之内。根据“常州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近期(10000t/d)正常排放下,COD、总锌、硫化物浓度在整个排污口下游均能达到京杭运河水功能区划(IV类)标准值的要求;氨氮浓度在排污口下游轴线距离X<210m内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35。 远期(40000t/d)正常排放下,COD、总锌、硫化物浓度在整个排污口下游均能达到京杭运河水功能区划(IV类)标准值的要求;氨氮在排污口下游轴线距离X<1010m内超标,最大超标倍数0.64。远期氨氮超标范围较大,主要与上游来水本底值较高有关。建议污水处理厂强化工艺脱氮能力,增加三级深度处理设施。可见,本灯具生产基地项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 生态影响 灯具生产基地建设期主要的生态影响为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建设过程中由于场地开挖,将对现有地表进行剥离、挖掘、堆积,使开挖区域场地裸露,暴雨季节,地表受雨水冲刷,施工区域泥砂随地表径流流入区内河流等地表水体,从而形成水土流失。灯具生产基地建成后,现有农业生态系统将被大部分改变为一个城市生态系统。通过绿化等生态建设途径,可以弥补、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7、环境风险评价   灯具生产基地使用的物料部分属于易燃易爆,或易挥发、毒性强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运行系统、贮运系统中存在泄漏排放的隐患,但由于本园区不设专门的大规模危险品储运系统,企业所需危险品用量较少,大多采用即买即用的方式,故上述两类风险源的事故发生概率较低。灯具生产基地开发建设的主要环境风险将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事故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事故排放下排污口处COD浓度即能满足功能要求,对京杭运河水质不造成影响。   8、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众参采用抽样调查、问卷答卷的方法,抽样比例为1.5%,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收回111份,回收率为92.5%。调查过程中充分考虑才到了调查对象的性别、职业、年龄及其文化程度,较好地反映了灯具生产基地周边主要居民集中区居民的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调查者认为灯具生产基地的建设将对环境质量造成较小的(占53.1%)或一般的(占29.7%)影响或危害;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占61.3%)坚决支持灯具生产基地加快建设,有21.6%的被调查者对灯具生产基地建设抱有“有条件支持”的态度,答“无所谓”的有13名,占11.7%,其余6名对此题未做回答。无人反对。由此可见,公众对灯具生产基地建设总体上持支持的态度,认为其既有利于该地区的发展,也促进了常州市的建设和发展。 公众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有: ①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依法管理;②积极进行灯具生产基地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的达标排放与严格控制管理;③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实施“三同时”等制度,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保护好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 第二次公众参与:编制单位于2007年8月10日在武进区环保局政府网站(http:wjhbj.wj.gov.cn)就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向社会公众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生产基地管委会和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未曾接到公众对生产基地建设的反对意见。   9、评价结论   灯具生产基地是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江苏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建设的省级开发区,规划总面积3.86平方公里。灯具生产基地的功能定位为:集生产制造、销售、物流仓储、配件集散为一体的灯具产业集群发展综合区。灯具生产基地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规划选址与相关规划是相容的。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同时建设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环境风险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风险值很小,其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灯具生产基地在落实本报告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在该地区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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